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外婆抚养双胞胎,外孙可以向其父母要抚养费吗
周某在与陈某同居期间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后双方感情恶化分手,双胞胎儿子由父亲陈某抚养;但陈某因工作原因将双胞胎儿子暂时交给孩子外婆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但后来陈某却没有带走孩子,而且还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为双胞胎儿子办理落户手续,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孩子外婆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法院审理后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了外婆周女士。
外婆有抚养外孙的义务吗
外婆对于两个孩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因为对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是其父母,至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孩子父母健在且没有丧失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对于孩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而本案中周某和陈某就都活着且具有抚养能力,所以周女士作为孩子的外婆其实是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
此案中,周某和陈某虽然是孩子的父母,但是他们却一直没有抚养过孩子,而且也一直怠于履行其他监护职责,这严重损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下,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是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资格,把孩子的监护权变更给自己的。而外婆就属于其他对于外孙子女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周女士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外孙可以向其父母要抚养费吗
答案是可以。因为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与生俱来,且不会消除的;而且《民法典》也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所以虽然孩子监护权变更了,但周女士仍然可以向孩子父母要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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