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2022年08月26日 法妞问答律师

大家知道诉讼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诉讼是维权的主要手段也是重要的方式,人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纠纷之后需要进行依法维权就要通过司法部门的处理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呢?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

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

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一、审判人员被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

(二)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

二、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不管是哪一类的诉讼中,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其实对于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人员都是可以适用回避制度的,当然,其中如果证人与涉案人员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就不能适用回避制度了,因为此时证人作证对案件的审理有很大影响,若要求他们回避的话,可能对案件真相的调查造成阻碍。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0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