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申请回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开始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有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的时候,我们是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的。对于申请回避,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申请回避的时间应该在什么时候呢?
网友咨询:
申请回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律师解答:
申请回避的时间一般是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申请之后,法院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回避的时间一般是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申请之后,法院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律师补充: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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