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一房二卖:岂能恶意串通!哪些一房二卖合同无效?
在期房买卖交易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形,开发商将期房卖给消费者后,因其他原因又将同一套房转卖出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三种方式阻却第三人善意取得。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那么,哪些一房二卖合同无效?
1、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损害买受人利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预告登记期间的商品房一房二卖。预告登记完成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将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出卖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受人为达成交易而花费的合理费用。
3、补偿安置房屋的一房二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一、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2、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3、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二、一房多卖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如果买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该买方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2、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3、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损害的赔偿责任,或者负担买方为签订这份合同造成的损失,即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4、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而针对同一商品房的多份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则就应该认定是有效的。此时只有办理了商品房的登记过户之后,购房者才能确定所有权。而在此之前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不属于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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