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袭警罪or妨害公务罪,该怎么定?
随着近年来袭击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日益频发,以妨害公务罪的加重条款对袭警行为进行处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袭警罪”。该罪是从妨害公务罪中独立出来的一项新罪,将原本“妨碍公务罪”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的规定独立成罪。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内容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必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实施阻碍行为。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袭警罪
袭警罪是攻击警察所追究的罪名。如果犯罪人以暴力的手段进行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察的话,那么会以袭警罪判处相关刑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分
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并不意味着袭击警察的行为不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被置于妨害公务罪之下,对于其他达不到暴力袭警程度的袭警行为。
对于行为人只是辱骂民警,或者实施袭警情节轻微,如抓挠、拍打、轻微的肢体冲突等,达不到犯罪程度的,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暴力行为导致严重程度的损害结果仍然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暴力行为导致普通程度的损害结果,一般是受轻微伤的结果,不再以妨害公务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的从重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而是以袭警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暴力行为导致普通的抓伤、挠伤,行为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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