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哪些人不能做担保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有很多,包括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两类,而人的担保是指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保证,而要成为担保人是有要求的,那么,哪些人不能做担保人呢?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什么?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二、贷款担保人条件有哪些?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二,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在不符合担保人职务条件的人群当中,是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同样的,在一些特殊的人群当中,例如国家明确规定的学校,医院等等,这些群体也是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除此之外都可以申请成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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