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女职工流产到底有没有假期
女员工怀孕后,因特殊原因导致流产,向公司请假休养反遭辞退。流产员工是否享有产假待遇?
关于女员工流产假规定如下:流产可分为“计划内流产”和“计划外流产”。所谓“计划内流产”指的是妇女怀孕生产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具有“准生证”的怀孕,在怀孕期间自然流产或者实施人工流产的情形。所谓“计划外流产”,指的是妇女怀孕生产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该次怀孕属于意外怀孕。也就是已经有过生育的,此次怀孕不具备“准生证”的情况下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形。依据申请假期女职工的不同条件,所谓“流产假”可能是“小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对于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相应的产假期间,在该期间内,工资应当照常发放。
单位帮在本单位工作的女职工依法参加社保,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者引产,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可享受产假或流产假,并享受相关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的申领需要向经办机构提交:(1)职工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有关证明;(3)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4)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有的地方规定只有自然流或符合指征的人工流产,才享受小产检期间的生育津贴,主动人工流产不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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