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2025年01月17日 法妞问答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律师解答:

  1、如果夫妻已处于分居状态,双方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彼此无经济来往,且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在此情况下,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款属于个人债务。

  2、债务用途存在指向举债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度可能性。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该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债权人请求夫妻共同偿还的案件时,如夫妻非举债一方对借款的事实有异议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去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认真甄别是否存在虚假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4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