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登记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债务由谁来承担
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市场主体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网友咨询:
登记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债务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在对外经营中的公示效力,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应与实际经营者一同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实际经营者的内部约定厘清其应承担的责任,但其不得以此内部约定对抗第三人。
律师补充: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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