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4年11月20日 法妞问答律师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的关于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网友咨询: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了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用途的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是指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将自己经手、管理的“特定”物资调拨、使用到其他方面,挪用的目的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目。犯罪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行为人是意图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

  律师补充: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对象限于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限于在国家机关中经管、支配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人员,即挪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