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踢球犯规致人骨折,应该担责吗
近年来,足球成为了一项深受亲青少年追捧的运动,踢足球能够是使人们视野开阔,增强反应速度,促进新陈代谢,增强身体的抵抗力,让头脑更加灵活,但是足球是一项对抗性很强的竞赛项目,在踢足球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摩擦造成伤害。
网友咨询:
踢球犯规致人骨折,应该担责吗?
律师解答: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踢球犯规致人受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担责。如果犯规行为是故意伤害或者显示出重大过失,且受害方没有充分认识到风险或自身也存在过错,那么犯规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犯规行为是比赛中的正常行为,且受害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参与的活动存在风险,那么犯规者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自甘风险又称自愿承受危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自甘风险的适用条件:
1、适用范围仅限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具有一定风险”应当理解为风险性较高、对自身条件有一定要求、对抗性较强等的文体活动。
2、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预见危险的存在,并可做出理性的分析和有效的选择。
3、受害人须明知文体活动具有风险仍然自愿参加。
4、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不得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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