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配偶基于不正当关系向第三者给付财产,违反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应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
律师补充:
婚内出轨是对婚姻关系的严重背叛。不仅会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还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如因出轨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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