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台风红色预警下,可以不去上班吗
自今年九月以来,台风“摩羯”、“贝碧嘉”、“普拉桑”相继登陆我国沿海地区,台风过境往往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台风红色预警下,可以不去上班吗?
律师解答:
台风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可以拒绝上班。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表明已达到最严重的灾害性天气标准,此时企业应考虑员工安全,适时调整工作安排。台风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如果三防指挥部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实行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规定。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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