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间“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网友咨询:
夫妻间“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律师解答: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通过交流等方式积极处理解决,而是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对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它是与身体暴力、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冷暴力的本质,是精神虐待,而且是一种隐藏性很强的精神虐待。
律师补充:
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因此受害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救济。遭遇家庭暴力应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遭遇家暴后,还可以告知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以及所在单位等,这些单位应当劝阻、调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国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离婚,并可依据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重大过错情形之一,为保障无过错方、女方权益,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施暴过错方予以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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