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实践中如何判断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公共空间日益扩大,各类经营场所的休闲、购物等文化娱乐活动日益丰富,在经营场所引发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也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实践中如何判断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律师解答: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
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判断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当根据与安全保障义务人所从事的营业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具体情况认定。判断经营者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保护措施是否合理;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警告措施是否合理;检查行为是否到位;在损害发生后实施的救助措施是否合理等等。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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