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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共有房抵押是否有效

2024年08月22日 法妞问答律师

  共有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财产形式,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共有房抵押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且“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共有房抵押,抵押权人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享有抵押权。债权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抵押房产为夫妻共有,但未取得双方同意的,抵押权人主观上并非善意,抵押无效。

  律师补充: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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