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征收方要求自己签订空白协议时怎么办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网友咨询:
征收方要求自己签订空白协议时怎么办?
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空白协议,是指征收部门直接拿着空白纸张找被征收人签字,待其签字之后再补上补偿安置的具体条款。
在遇到相关部门要求自己签订空白协议时,一定要拒绝。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如果是在自愿情况下签订空白协议,即意味着同意对方以其日后填写的任何内容对自己进行补偿安置。遇到逼签空白协议的,可以将和征收方谈判的具体内容进行录音,以确认拆迁协议的内容或承诺。同时将空白协议拍照、录像留存。遇到逼签空白协议的,一定要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笔录,保存好相应的证据。
律师补充: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