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网友咨询: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律师解答:
“净身出户”通常指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未获得任何共同财产离开的情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后,属于有效法律行为,当事人在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后离婚成功的,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不被撤销,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除了对方自愿净身出户的,法院和其他任何人没有资格要求当事人必须净身出户。
律师补充:
债务人通过“净身出户”恶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遇到这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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