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属代办的离职手续有效吗
员工离职是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员工流动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但过高的员工离职率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网友咨询: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属代办的离职手续有效吗?
律师解答:
家人代办离职涉及到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行为,应基于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愿,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授权,家属无权代为辞职,代办的离职手续也无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殊场景下,存在着公司需要面对员工家属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员工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或者丧失、员工死亡等。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导致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而不能顺利就业的,损害了劳动者再就业权益,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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