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出借的,出借人主张债权法院支持吗
赌博是一种以财物作注区分胜负从而接受或给予他人财物的一种畸形竞争游戏。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网友咨询:
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出借的,出借人主张债权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提供借款,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无效。对此引起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受人民法院保护,借款人无权要求返还借款。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关系中发现存在涉赌因素时,应依职权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以防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将非法债权合法化,并将发现的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律师补充: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若出借行为与赌博违法行为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对于赌博行为的发生无明显责任的,对其请求返还本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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