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吗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网友咨询:
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吗?
律师解答: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所谓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外部转让,是指合伙人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
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依照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合伙协议就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特别约定,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其合法有效。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律师补充:
合伙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财产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在其他合伙人未同意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之前,当事人就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签订的转让协议成立但未生效。如其他合伙人明确不同意该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则转让协议确定不生效,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履行力。当事人请求履行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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