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能追加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吗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能追加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吗?
律师解答:
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普通合伙人需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而不受其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如果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该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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