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何规定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何规定

2024年02月10日 法妞问答律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网友咨询:

  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一)一方获得利益。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增加有积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两类。

  (二)他方受到损失。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就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直接损失或积极损失,也包括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增加,即间接损失或消极损失。

  (三)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法律上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律师补充: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