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夫妻在离婚时,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共同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1)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2)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竞价高者取得;
(3)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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