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房产抵押登记备案后可否撤销
房屋抵押为债务提供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设立。所以房屋抵押是非常重要的,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房产证上设立他项权,那么民法典房产抵押登记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
网友咨询:
房产抵押登记备案后可否撤销
律师解答:
房子备案后可以撤销。
需要先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后,由开发商出资料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撤销备案手续。已备案的房产合同可以撤销。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被解除后,对于已经进行的备案可以撤销。
比如签订完购房合同后,房贷却未获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工作人员出现失误,导致个人信息录入错误;开发商延期交房,多番催促下,仍然未按约定时间交房等,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律师补充:
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的流程:
1、首先,需要拟写一份说明撤销理由的合同备案撤销申请书;
2、然后,需要向开发商提交这份合同备案撤销申请,一定要要取得开发企业的盖章同意;
3、之后,需要将合同备案撤销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4、如果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撤销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
5、由管理部门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将由市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6、最后,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盖上“作废”及“更名修改”的章,并存档备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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