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员工体检查出“小三阳”,公司有权辞退吗
所谓“小三阳”是指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乙肝病毒的免疫学指标: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抗HBC)三项阳性。
网友咨询:
员工体检查出“小三阳”,公司有权辞退吗?
律师解答:
小三阳是乙肝病毒感染的一种状态,不能作为单位辞退员工的依据。员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小三阳,肝功正常,不用担心,乙肝病毒本身对人体无害,只是在身体的免疫系统攻击带有病毒的肝细胞时,才会导致肝细胞损伤,引起肝炎,乙肝小三阳患者可以通过公司的积极配合进行工作。
律师补充:
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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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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