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带娃老人被撞伤,能否索赔“误工费”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赔偿项目中,其中一项就是误工费的赔偿。
网友咨询:
带娃老人被撞伤,能否索赔“误工费”?
律师解答:
误工费的实质是考虑到当事人务工时间内,因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损失,误工费是为了保障弥补受害人的应得利益损失,误工费不应当以年龄为标准,而应当以是否有劳动能力为标准。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老年人,应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态、劳动能力、收入情况等案件相关事实综合考量。
带娃老人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退休年龄并不等于劳动能力丧失的年龄,祖孙之间并无法定抚养义务,带娃老人帮忙带孩子确实减轻其子女的压力,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同样在遭受侵权损害时应得到适当补偿。
律师补充: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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