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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不是每个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保险金的,那么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领取的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是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的劳动者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不管失业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金按法定的应发额度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有期限的,我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律师补充:
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法律法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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