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上海街头女子骚扰站岗哨兵,该行为应如何处罚?
“谁允许你说话了?”上海的某步行街上,一女子对着站岗的哨兵大放厥词,令路人们感到疑惑和不安。哨兵正在站岗不愿意搭理,不料女子越说越过分,还让哨兵找个工作好好赚钱,有路人将全程拍了下来,引发网友的一片哗然。女子的行为可能会面临何种法律惩罚?
刑法第277规定,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同样可认定构成此罪。虽然站岗哨兵不是公安民警,但只要站岗的哨兵是属于国家安全机关中的一员,那么就可以认定女子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并承担相应刑事处罚。站岗哨兵是为了保障广场、人流量比较大等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若涉案女子不构成妨碍公务罪,那么其目无法纪、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至少也要治安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们应该尊重和支持哨兵的工作,认识到他们为我们的安全和自由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人们明白侵犯哨兵的行为是不可容忍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