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无人机喷药“误伤”邻田莲藕,责任谁来承担?判了!
秦某、花某两夫妻邀请张某无偿帮忙使用无人机在其承包的农田上空喷洒稗子药,喷洒完成后,刘某发现自己与秦某、花某稻田相邻的藕田荷叶出现大面积萎蔫,喷洒前花某、秦某、张某三人均未提前通知刘某,刘某擅自委托某评估公司对涉案藕田藕尖进行损失鉴定,评估损失为90190元,并产生评估费2000元。刘某要求秦某、花某、张某共同赔偿损失92190元未果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刘某擅自将其承包的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种藕,用于生产经营“非粮化”经济作物,不符合国家政策,他在发现案涉藕田受到药害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放任损失进一步扩大,刘某自身存在过错在先,酌情认定刘某承担实际损失40%的责任。而秦某、花某施药前未通知刘某,发现藕田受到药害后仍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导致刘某损失进一步扩大,酌情认定两人承担实际损失60%的赔偿责任。张某无偿帮工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但受操作技术、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无人机喷洒作业常常发生“误伤”,由此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对于施药方:在自家农田使用无人机喷洒药物前,应了解药品药性及周边农户种植物情况、风力、风向等因素,设立适宜的隔离带,并提前告知周边农户做好防护措施,适时操作无人机低空喷洒药物。
对于受侵害方:由于农作物具有季节性,应当第一时间采取拍照、录像,保留损害发生证据,并及时通知责任方到达现场。其后双方应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稳控产量防止损失扩大。补救措施一般有播撒解药、补种补耕、重新施肥等,具体操作应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完成,避免造成二次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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