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男子离婚后多次骚扰前妻要求复婚,结果获刑一年四个月!
南京居女士与前夫吴某离婚后,吴某却频繁以复合为由威胁、恐吓、辱骂、殴打居女士,警方也曾多次出警处置,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吴某书面承诺了不再骚扰居女士。但吴某时候仍频繁对居女士发送短信,短信中含“我要带你同归于尽”等威胁性话语,到居女士宿舍敲窗户恐吓。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本案的吴某以复合为由,多次威胁、恐吓、辱骂、殴打居女士,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
离婚了被前夫骚扰怎么办?
从常理讲,离婚本身就是结束了原本不幸福的状态,各自安好,没有必要再相互纠缠。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断骚扰另一方,干扰到了另一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那么该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报警要求处理骚扰者。因此,若离婚后遭到前夫的恶意骚扰,在规劝或者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另外,如果男方有上门骚扰的情况,建议在家中安装监控。
除此之外,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妇女在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立即改正其言行举止,如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性规定,视情节轻重,被申请人将面临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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