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遗赠扶养协议什么时候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于死亡后,将约定遗产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什么时候无效?
网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什么时候无效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在以下情形无效:订立协议的当事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订立协议的行为未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律师补充: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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