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信托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是指因信托合同成立,在当事人、受益人之间形成的以信托财产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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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不包括未出生的胎儿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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