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过失引起火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由于火灾引发的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案件数不胜数,但如果是故意纵火,或者是过失引发火灾,这两种行为构成的犯罪是不同的,前者构成放火罪,后者构成失火罪。
网友咨询:
过失引起火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律师补充:
失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既可能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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