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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是两个常用的法律概念,在很多场合两者是混同使用,很多人都分不清两者的差别,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区别有哪些?
网友咨询: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1.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障碍,从而使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得到实现。而法律设定法定代理人的目的则在于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诉讼行为,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能积极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满足自己的利益。
2.责任不同。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赋予监护人一种法定的身份,以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3.身份不同。监护人有时是一身兼二职,即被告人与代理人的身份,此时必须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监护人既是民事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
律师补充:
依法指定监护人的条件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遗嘱指定监护时要符合的条件:
(1)只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并且该父母正担任着监护人;
(2)通过遗属的方式指定。
2.监护争议时的指定要符合的条件:
(1)对监护人的确定要有争议发生;
(2)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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