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保姆心情不好打幼儿头部致轻伤,构成犯罪吗?
保姆赵某看护孩子时,因心情烦躁,加之孩子哭闹,一气之下用家中塑料梳子拍打孩子头顶部,致其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保姆赵某故意伤害由其看护的幼儿致其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决保姆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案中赵某用家中塑料梳子拍打徐某头顶,并使其受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赵某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有的保姆违背道德,被情绪左右,在孩子身上发泄。她们自作聪明,伤害孩子还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但这样做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虽然此类案件发案率较低,但希望家政服务行业能从这起案件的审理中得到警示,依法履职,加强对保姆从业人员的监管,保护雇主权益,维护良好社会行风。一切针对被监护、被看护人的不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当家庭遇到保姆虐待孩子时,一定要选择报警处理,以免当事人继续危害其他孩子。而对这个行业来说,家政机构应该起到看门的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这些恶保姆拦在行业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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