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房产证没下来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费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网友咨询:
房产证没下来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
房产证没下来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要根据是否交房来判断。
房产证没下来且未交房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房屋通知书之日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房产证没下来但交房收房后业主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房屋交付后,物业公司已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房产证未办理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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