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酒店房内发现疑似微型摄像头,警方: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10月3日凌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一家酒店,客人在三间客房内发现了疑似偷拍用的摄像头,随后报警。酒店方却疑似发声称,发现摄像头并报警的刘女士一行是团伙作案,摄像头是其安装的。
目前,嫌疑人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说明夏某的行为是涉嫌犯罪的。如果夏某某安装微型摄像头是为了拍摄酒店住客的隐私视频自己观看,经鉴定这些微型摄像头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话,那夏某某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如果夏某某是为了牟利,将所拍摄的隐私视频传播、出售,那将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总之,夏某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那么酒店在此次事件中是否也要担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该酒店没有及时对于客房内部设施实施监控和维护,致使他人安装的微型摄像头给消费者的隐私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该酒店经营者在此次事件中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针孔摄像头偷拍该如何治本?
第一,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工商等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微型摄像设备的厂家和商家要严查,从源头上进行监管;第二,执法部门要加强惩治,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活动打击惩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第三,酒店要尽到管理责任。酒店作为经营的管理者,理应尽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检查。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