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紧急避险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吗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网友咨询:
紧急避险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吗?
律师解答:
超过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紧急避险一般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一般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补充:
紧急避险是通过侵害合法利益保护另一较大法益,是正对正,需要受到不得已的限制,即应当穷尽其他一切可用的手段仍然无法保护法益时才可以适用。因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相对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另一种相对大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
构成紧急避险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损害,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如危险尚未发生或危险已过去,就不再适用紧急避险。
3、紧急避险必须是迫不得已采取的。
4、紧急避险保全的利益应大于受损害利益。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不是迫不得已采取的,或者保全的利益不是大于受损害利益的,则紧急避险不能构成免责事由,避险人仍需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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