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父母欠债子女需不需要承担
民间有句流传甚广的话:“父债子还”。那么在法律上,子女真的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父母欠债子女需不需要承担?
律师解答:
父母欠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子女是否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取决于多种因素。
一般而言,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的自由意志,有权以自己独立的自由意志开展民事活动,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如果非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无需承担他人行为导致的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但在以下情况,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母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3、父母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女的生活,而子女又是与父母一起生活。
律师补充: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合同相对性受法律的严格保护,突破合同相对性,在合同当事人之外,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单纯设定权利,而不能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设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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