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夫妻设立的公司能否认定为一人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
网友咨询:
夫妻设立的公司能否认定为一人公司?
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民法中的共同共有关系,这一共同共有关系并不意味着其法律主体的单一,恰恰相反,共同二字本来即两人以上的法律主体。因此,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公司,并非单一主体设立公司。对于夫妻二人设立的公司,如果夫妻二人持股比例过于悬殊,不仅夫妻一方在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而夫妻另一方从未参与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则可以推定公司构成实质的一人公司。
律师补充: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仅有一名股东、公司意志与股东意志高度重合,相较于普通公司而言更容易与股东财产发生混同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需要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避免和公司混用账户或从公司支取费用,严格划清公司支付与股东支付的界限,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保留好公司经营管理、投资决策、财务支付、外部审计、利润分配等的相关决议、凭证和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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