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要出示逮捕证吗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逮捕的时候,是不可以随心所欲,而是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那么你知道逮捕执行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吗?
网友咨询: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要出示逮捕证吗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在逮捕行为人的时候,是需要出示逮捕证的。并且公安机关在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还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律师补充:
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1、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等调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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