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小区建筑外墙脱落导致他人损失,谁担责
随着房屋建筑逐步老化,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外墙脱落。伴随着近期高温和暴雨等极端天气,外墙脱落事件发生频率加大,不仅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网友咨询:
小区建筑外墙脱落导致他人损失,谁担责?
律师解答:
建筑物脱落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一般来说,所有人是指对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同时承担管理义务的人;管理人是指对建筑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人;使用人是指因租赁、借用等法律关系而使用建筑物,同时负有管理义务的人。受害人可以选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以其他责任人应负最终责任为由,推卸自己对被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外立面保修时间一般是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如果外墙砖是在保修期内掉落伤人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承担。住宅小区房屋外立面属于共用部位,归业主共有。在保修期外的,由业主承担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维护责任。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共有部分有审慎管理义务,有义务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应该提醒业主防范人身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维修义务,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损害发生存有过错,应当承担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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