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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是否能拒收

2023年08月24日 法妞问答律师

对于房屋这样的固定资产来说,购买是我们每个家庭都需要的。但房屋的质量又不是那么容易得到保障,那么,在法律层面上看来,如果房屋质量有瑕疵是否可以进行拒收呢?

网友咨询:

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是否能拒收

律师解答:

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拒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律师补充:

房屋质量问题找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部门检测。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如果可以修复,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公司负责修复,如果没有办法修复,可与开发商公司解除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后退回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公司的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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