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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不是由当事人说了算,同时也不会由公安人员或者法院说了算,此时需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要是满足了的话才能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此时即使造成损害也不用承担责任。那究竟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解答: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如果说对方只是轻轻拍了一下你的肩膀打招呼的,就不能说人家是在对你实施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如果自己在对方还没开始动手侵害的时候、或是在对方侵害行为结束以后,自己去动手的,这样子就不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要是自己有这两种行为的,自己还会构成侵害他人。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要是说你对侵害你的人以外的人采取行动的,那么,这就不成立正当防卫,还是属于侵害他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如果对方对你只有伤害的故意,你就拿起刀子或者更具杀伤力的武器意图杀害对方的,就是属于防卫过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由于反击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法律上是可以容忍的。
律师补充:
正当防卫等基本特征为: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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