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轻松赚快钱”?小心掉入“帮信罪”的陷阱!
某高校在校学生小刘为了赚外快找了份兼职,将自己名下五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计算,其提供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达1555万余元,造成43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共计233万余元,转入小刘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转出。最终小刘因犯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什么是帮信罪呢?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结算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刘某系在校学生,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享受“分红”?轻松获利高额报酬?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千万不要轻信,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涉嫌“帮信罪”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
此类未成年帮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专门找学生注册账号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学生们大多是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对报酬的要求不高;二是学生们平时忙于学习,账号不会使用。犯罪分子一般在境外通过网络远程控制境内的电脑,而账号IP显示在国内更容易迷惑人。
借此提醒大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力量,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网络、利用网络,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防止误入歧途,警惕孩子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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