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提供担保是否需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跟债务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债权人往往会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在这时候确定了第三方担保人之后,有些债务人是不同意对方提供担保的,而担保人又主动的愿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提供担保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网友咨询:
提供担保是否需债务人同意
律师解答:
担保人提供担保无需债务人同意。因为担保合同的成立不是基于债务人的知情和同意,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担保人仍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偿还债务。
债权人在贷款、销售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如果第三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适用于反担保。
律师补充: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 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 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 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四) 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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