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
“案底”一词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但被使用得很频繁。案底,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记录。如果一个人经法律确认其有犯罪,就存在犯罪记录,就有案底。
网友咨询: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
律师解答: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四种情形: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嫌疑人是否犯罪是不确定的,从疑罪从无的角度来说他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存疑不起诉的,他是没有犯罪记录,不存在案底的。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不起诉是因为情节轻微,但是其也是构成犯罪的,所以其会有案底。
律师补充:
”案底“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
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封存后等同没有前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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