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一人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需要达到何种标准才能证明其财产的独立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一人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需要达到何种标准才能证明其财产的独立性?
律师解答:
一人公司股东举证责任倒置,由其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如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举证证明标准。
司法实践中,若审计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均能显示出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则应认为公司股东完成了公司财务独立的证明责任;没有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股东财产。仅能反映公司的负债及利润情况,不能反映公司与股东的财产走向情况的《审计报告》,不足以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审计报告对可通过公开查询获知的案涉执行债务都没有纳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存在明显的审计失败情形,依法不能采信。
律师补充: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于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的 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审计报告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均应审计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方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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