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伤,可以索赔吗?
浙江金华,葛女士家养了一条狗,某天着急出门,忘记拔掉插在门上的钥匙。之后一名女子进入其房间,被自己家的狗咬伤。葛女士得知此事后,急忙带该女子进行治疗,并支付医疗费,没想到该女子竟要求葛女士赔偿她半年误工费。面对这样的要求,葛女士无奈报警。
那么葛女士是否需要为此担责呢?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葛女士对饲养的宠物狗有监管义务,如果证明葛女士未尽到监管义务的话,那么葛女士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另外,受伤女子擅自闯入他人房屋,本就存在过错,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葛女士就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法律角度说,受伤女士私自闯入他人房屋的行为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323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另外,《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本案中,女子故意未经同意私自进入葛女士的房屋,属于违法的行为。也就是说,未经葛女士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房进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受伤女子擅自进入葛女士的家中,属于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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